邵武一中名师、骨干教师评选方案(修订)
邵武一中名师、骨干教师评选方案(修订)
一、 指导思想
为适应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建立我校优秀教师的选拔、激励与管理机制,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优秀教师队伍,实施“名师、骨干教师”带动战略,通过名师、骨干教师的带动与引领,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提升办学质量,把学校建设成具有一流师资、一流质量的省级名校,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订邵武一中名师、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二、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国爱岗,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积极承担各项任务。
3、教育教学业绩突出,近两年任教班级学科成绩总评在年段平均分之上,学生满意率高。
4、教龄满五年(有特殊贡献的教师除外),年龄在法定退休前两年以上的教师。
5、任职以来,申报名师循环教学至少两轮(或担任毕业班教学四年),骨干教师循环教学至少一轮(或担任毕业班教学三年)。
三、评选类别、名额与周期
1、评选类别:名师、骨干教师两类。
2、评选周期:每两年评选一次。
3、评选名额:名师10—15名,骨干教师15—20人。(学校可酌情调整每届评选名额)
四、评选程序
1、由教师个人申报,填写申报表,并提供所需的评审材料。
2、学校教学教研部门对申报材料组织初审。
3、校“名师、骨干教师”评审小组根据初审结果,评出拟定的校名师、骨干教师人选。
4、拟定的校名师、骨干教师人选名单公示。
5、经公示无异议,学校最终确认校名师、骨干教师。
6、省市级名校长、名师享受学校名师待遇,不再参评学校名师。
五、待遇与职责
(一)待遇
1、名师每月固定津贴40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4000元;骨干教师每月固定津贴20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2000元。
2、在评聘上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工资晋级或职务晋级方面按学校规定加分。
3、评优评先和各类表彰时予以优先。
4、外出学习培训等专业活动予以优先。
5、当选的名师、骨干教师须履行相关职责;学校实施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将被取消资格。
(二)职责
1、坚持教书育人,爱岗敬业,模范履行教师职业道德,发挥表率作用。
2、服从分配,工作量达标,认真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任务,积极承担实验班教学工作和“培尖”工作,承担学科指导任务。
3、努力促进自身专业成长。注重学习和研究教育教学理论,更新理念,努力提高教育教学的理论与实践水平,积极参加专业技能比赛,充分发挥骨干引领示范作用。
4、积极参加校本教研活动,认真开展校本教研工作;承担省、市级,校际之间观摩示范课、学术讲座、听评课等教学教研任务,同时每学年须完成学校规定要求的听课节数;承担各级考试命题、评卷等任务。
5、参加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践,开展课题研究,特别是参与学校专项、重点课题的研究。注重以课题研究方式探讨并解决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组织校本教材及教学资料的选编。积极总结教学教研经验,力争在市级及以上正式刊物或学术会议上发表(交流)一篇高水平的论文、经验或教科研报告。
6、承担学校培青工程和各级各类的教师培训工作。每学年有计划地指导1—2名青年教师,落实具体指导工作,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
7、任职期间,保持优良的教学业绩,任教班级学科成绩不低于年段平均成绩,教学调查满意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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