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武一中学生出勤管理制度

作者: 来源: 日期:2018-09-01 人气:4672


邵武一中学生出勤管理制度 

 

为强化学生出勤纪律管理,预防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保障每一个学生都能健康的成长。根据福建省学籍管理条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统一协调学校管理制度,层层落实管理责任,经学校研究,特对学生出勤管理作如下要求:

一、加强学生出勤点名管理,严格填写《邵武一中教师学生上课情况登记表》。

1、白天上课学生出勤:任课教师每节上课前先清点学生人数,任课教师要在登记表上如实填写当堂课学生出勤情况。事假或病假的学生应有班主任审批的书面请假条,缺席学生由任课教师立即报告班主任或年段长处理。并由班主任或年段长在第一时间与其家长取得联系,了解或反馈相关情况,同时把处理情况做好记录。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下段领导。

2.晚自习学生出勤:由下班辅导教师负责。下班辅导教师每节坐班前先清点学生人数,并在学生出勤情况登记表上如实填写当堂课学生出勤情况,并签名。缺席学生由下班辅导教师立即报告班主任或年段长处理。并由班主任或年段长在第一时间与其家长取得联系,了解或反馈相关情况,同时把处理情况做好记录。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下段领导。

二、严格执行请假审批制度

1、学生因病因事请假3天以内,由班主任在请假条上审核批准。

2、学生因病因事请假4天至7天以内,由班主任在请假条上签署证明意见,报年段长审核批准,方可生效;

3、学生因病因事请假8天至15天以内,由班主任和年段长在请假条上签署证明意见,报教务处主任审核批准,方可生效;

4、学生因病因事请假16天以上,由班主任、年段长、教务处主任在请假条上签署意见,再报校长审核批准,方可生效;

5、学生因各种原因请假45天以上,不予批准,有特定原因,经学校核实,应办理相关手续。

6、学生因病因事请假不能按时到校,必须由家长将带有家长签字的请假条送到学校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后交班主任;学生在上课期间因病因事请假回家,离校前,班主任必须打电话告知家长。学生因不明原因不在校,班主任要立即了解情况,并在第一时间告之家长,了解或反馈相关情况。

7、请假条一式两联,上联由班主任保存,下联由请假学生交于门卫保安保存,做为对学生考勤的依据。

8、凡未经学校同意擅自离校或未来上课者,一律按旷课处理,并给予相应处分。   

9、班主任对学生出勤情况要定期检查总结,对于出勤差的学生要批评教育;对无故旷课,迟到屡教不改的学生要按学校规定严肃处理。

10、毕业年级学生在每学年下学期不再办理休学手续。休学后未办理复学手续,班主任不得以任何理由收留上课,如有发现,将追究班主任责任。

三、学生考勤处理办法

(1)以学年为单位,每周按三十五节计算,累记旷课20节给予警告处分;累记旷课40节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累记旷课65节给予记过处分;累记旷课120节给予记大过处分;累记旷课160节给予留校察看或劝退处理。班主任重在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并对所采取的措施等资料加以收集保管。

   (2)凡受过校纪处分的学生,在考察期(一年内)重新再犯的,将加重处分。

3)请班主任根据《邵武第一中学教师学生上课情况登记表》每周对学生旷课情况进行统计,以每学年9月1日起算,统计底单自留,符合以上情况,到教务处领《邵武一中学生旷课等处理报告单》,按报单要求进行处理,并要附有学生书面检查。

4)凡因要转学、休学、出国、参军或退学等的学生,班主任要及时督促学生家长到教务处办理相关手续,并在学生离校两天内报告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