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升学路径

作者: 来源: 日期:2020-08-25 人气:2880

了解升学路径

新高考

与以往的高考模式相比,新高考改革在选考科目、评价方式、录取模式等方面作出较大调整,主要体现在三变:

一是选考科目变“套餐”为“自助餐”。新的“3+1+2”高考改革方案一共有12种不同的组合方式。这种新高考模式既尊重了考生的自主选择权,又有利于发挥学生的学习特长。

二是招生录取变“唯分数论”为“两依据、一参考”。依据教育部规定建立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明确普通本科院校招生录取主要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即可概括为“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录取模式,体现了人才选拔培养规律。

三是录取模式变“一元选拔模式”为“多元录取模式”。高职院校实行分类考试,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避免与普通教育做简单的类比和层次区分。考生可以选择大学、大学也可以选拔考生,考生可以根据自身学业状况和发展意愿有多次、多样的选择;大学可以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办学特色实施更科学、多元的选拔,实现学生“学”有所选、大学“教”有所选。新高考改革主动适应国家对多样化高素质劳动者和创新人才选拔的需要,适应高等学校多样化办学、特色办学的需要,有利于各级各类学校科学选拔人才。

归根结底,新高考改革最根本也是最值得肯定的“变”,在于它撬动中学教学改革和高校综合改革,促进人才培养模式和评价方式转变,不仅关注学生在高中阶段的成绩,更关注学生的未来成长;既要求高中学校能够从学生成长的角度来布局育人模式,还要求高校能够以学生发展来综合考虑学生录取情况,用“教育生态系统重建”的方式让高考新政“安全着陆”,为学生成才、国家选才作出应有的贡献。因此,新高考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终指向人才培养模式变革,总体上是强调学生的自主选择、个性培养与特长发展,符合新时代中国教育的发展方向。

“3+1+2”科目设置模式满足高校招生选才的需求

“3+1+2”科目设置模式要求在物理和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1门。在高校人才培养中,物理是自然科学类专业的基础性学科,历史是哲学社会科学类专业的基础性学科,这样的设置有助于高校相关专业对学生的培养,也为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奠定良好的基础。同时,高校按照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两类分列招生计划,将选考科目的要求明确到每一个招生专业中,既能有效对接传统高考文理分科模式,又能契合高校专业培养人才的需要,可以较为有效地保障高校与新高考改革的平稳衔接。

“3+1+2”高考改革方案的选考科目有12种组合方式,打破了传统高考非文即理限制,满足了学生根据自身学业状况和发展意愿进行多样性选择的需求,为考生升学时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提供了更大的选择空间,扩大了考生的选择权。例如,高校的某专业选科要求为“任选化学、生物”,不论考生的首选科目是物理还是历史,其选考科目中只要有一门是化学或生物,就可以填报该校该专业,增加了考生可选择专业的范围。高校专业根据学校优势特色,在设置专业选考科目时,可在不同的组合中寻找最大“公约数”,既增大了专业招生选才的范围,又提高了专业招生选才的契合度。同时,科学设置专业选考科目,有助于高校对选考科目相同的专业实行大类招生培养,夯实学生的学科基础知识,满足学生多样化培养的需求,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选择性考试科目等级转换分的计算

在我省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这6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物理、历史这2门科目采用原始分计分,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科目则采用等级转换赋分,等级转换具体规则如下: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原始分满分各为100分,以等级转换分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每科在转换时,以30分作为等级转换分的赋分起点,等级转换分满分为100分。将每科考生的原始分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E共5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为15%、35%、35%、13%和2%。将A至E等5个等级内的考生原始分,依照等比例转换原则,分别转换到100~86分、85~71分、70~56分、55~41分和40~30分五个分数区间,得出考生的等级转换分。每科计算等级转换的考生人数即转换基数,具体为实际参加该科目考试的人数,不含因违纪作弊被取消该科成绩的考生。

由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这4门选择性考试科目考生群体不同、试卷难度不同,使得其考试科目的原始分不具有可比性。赋分,本质是等位次分数转换,使得选考不同科目的考生的成绩具有可加性,进而在总体水平上衡量考生的实力,实现在总体水平上的排序。因此,需要将不同科目的原始分按照等比例规则通过转换得到等级转换分(转换后考生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排队顺序不变),以解决选择性考试科目的原始分不具有可比性的问题

 

 

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一、考试性质与原则

(一)考试性质。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结合我省普通高中教育教学的实际,由省级或地级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高中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是评价普通高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有利于促进普通高中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学生适应社会生活能力和未来职业发展;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拔适合其办学特色和培养要求的学生,促进普通高中与高校人才培养的有机衔接。

(二)考试原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教师转变教育观念,建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新型教学关系,推动教育教学方式方法的改革,促进学生转变学习方式。坚持素质教育导向,面向全体学生,实行全面考核,引导学生认真修习国家规定课程,促进全面发展。坚持自主选择,为每个学生提供选择机会,促进学生学会选择,发展学科兴趣与个性特长。坚持深化高中课程改革,促进高中教育多样特色发展。坚持统筹兼顾,与高校考试招生、综合素质评价等改革整体设计,积极稳妥推进,促进高中改进育人方式,为高校科学选拔学生提供支持。

二、考试科目与类别

(一)考试科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艺术等13门科目,若艺术用音乐、美术替代的,则共计14门。

(二)考试类别。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两类。13或14门科目均设置合格性考试,其中外语科目合格考试原则上应选择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另外设置选择性考试。

三 考试方式

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实行书面闭卷笔试,考试时长不少于90分钟,其中外语科目含听力考试,英语听力将适时采取听说方式考核、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7门科目合格性考试均实行书面闭卷笔试,信息技术科目合格性考试实行无纸化上机考试,考试时长不少于60分钟。

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科目合格性考试,包括学科素养和技能测试,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科目另设实验(实践)操作合格性测试,考试要求和时长等省级另行制定标准和要求。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选择性考试均实行书面闭卷笔试,考试要求和时长另行公布。

四、考试组织与实施

(一)考试对象。普通高中在校生须参加所有科目(含操作测试项目)合格性考试。准备参加6月份高考的学生,根据自身兴趣特长和高校招生要求,在物理、历史2门中选择1门,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中选择2门,参加选择性考试。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可自愿报名参加合格性考试或选择性考试。参加统一高考的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可只参加选择性考试。

(二)报名方式。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普通高中在校生由学籍所在学校集体报名,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福建省户籍社会人员到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三)报考次数。普通高中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相关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可补考1次。补考仍不合格者,可在离校后2年内继续申请补考。

选择性考试每年组织1次,限报考当年统一高考的考生参加。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时仅限当年有效。考生若再次参加高考,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可更换。

(四)考试组织

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通用技术5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由省级统一命题、统一组织实施。

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科目合格性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4门科目实验(实践)操作合格性测试,由省级组织或由设区市(含平潭,下同)教育行政部门按省定标准与要求统一组织实施。艺术(或音乐、美术)科目合格性考试由设区市组织实施的,可由设区市结合实际采取灵活组织方式,但应确保达到省定标准要求。根据高中课程教学改革需要,在保证高中基本办学质量的前提下,省教育厅将根据高中学校申请适时启动授权部分学校自行组织某些科目合格性考试改革试点工作,鼓励学校创新教学组织方式,激发学校办学活力和动力。省级将会同市、县(区)建立健全巡视和抽考制度,加强对非省级统考科目(项目)的过程性监管。

五、考试成绩评定与使用

(一)卷面分值。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和通用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笔试和信息技术上机考试每门满分100分。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

(二)成绩呈现。所有科目(含操作测试项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和通用技术10门科目笔试和信息技术上机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4门科目的实验(实践)操作项目按测评标准评定成绩是否合格。

选择性考试物理、历史以原始分呈现,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科目成绩以等级转换分形式呈现。

(三)成绩使用。

1.高中毕业认定。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各科目(含操作测试项目)成绩合格,是学生毕业的必要条件。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参加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各科目(其中操作测试项目由各设区市教育局按属地管理原则指定1所普通高中负责测试),在5年内全部达到合格要求者,由考生报名所在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发给学业水平考试合格证书,并作为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证明。

2.高校招生录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高校招生的重要依据。学生自主选择的3门选择性考试成绩,物理、历史原始分满分各为100分,采用原始分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原始分满分各为100分,以等级转换分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具体折算办法按省教育厅赋分办法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不含实践操作)合格性考试成绩作为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依据,具体按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高中课程管理与质量评价。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评价高中学校课程管理和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各级教育行政、教研部门和高中学校要通过分析研究学业水平考试结果,加强反馈与指导,促进学校改进教育教学。

综合素质发展

评价内容

(一)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学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法治意识和行为习惯养成情况。重点记录学生参加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生态文明等专题教育情况,参加党团社团、主题班会等情况,遵守《中小学生守则》情况,反映学生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文明友善、团结互助以及责任担当等现实表现。客观记录学生品德日常表现和关键表现,学生违规违纪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个人档案。

(二)学业水平。主要考察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情况,以及综合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等能力。重点记录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必修课程、选择性必修课程成绩和选修课程(校本课程)修习情况,各学科必备知识、关键能力发展情况,特别是核心素养培养、优势学科学习、学业专业规划、实验实践操作能力发展等情况。

(三)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学生的健康卫生意识、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心理素质、安全素养等。重点记录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主要结果,体育与健康课程知识掌握情况,1-3项体育运动技能发展水平,体育运动效果与比赛成绩,每天1小时自觉参加体育锻炼情况,自我认知与发展规划情况,安全知识技能和安全行为习惯等。

(四)艺术素养。主要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重点记录学生《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测试主要结果,在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影视、书法等方面表现出来的兴趣爱好与特长,参加艺术活动的经历与成果等。

(五)社会实践。主要考察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情况。重点记录学生参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传统、文化艺术、环境保护以及法治、科普、国防、安全、健康等各类主题实践情况,参加自然类、地理类、科技类、人文类、体验类等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情况,每学年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次数、天数。

(六)劳动素养。主要考察学生的劳动观念、劳动能力、劳动精神、劳动习惯和品质等情况。重点记录学生树立劳动最光荣的观念,主动参加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服务性劳动情况,学时(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学分完成情况,注重课内外劳动过程和结果体现,真实反映学生个人生活事务处理,主动服务他人和社会,生产工具使用、相关劳动技术掌握以及勤俭、奋斗、创新、奉献的劳动精神养成情况。

高中学校要基于学生发展的年龄,结合当地教育教学实际,科学确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评价程序

省级建设福建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级管理系统)。各普通高中学校须在学生入学后在系统上为其建立综合素质评价的基础档案,及时录入学生各个维度在各学期的发展结果,学生毕业前汇总生成《福建省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附后)。评价记录要遵循如下程序:

(一)写实记录。高中学校要建立学生成长记录制度,制订符合本校教育教学实际的学生成长记录册。教师要指导学生客观记录成长过程中反映综合素质主要内容的具体活动,收集相关事实材料,及时填入学生成长记录册。材料收集可以灵活采取文字、照片、录像等形式。

(二)整理遴选。每学期末,教师指导学生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和典型事实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重要活动记录、事实材料要真实可信、有据可查。寒暑假材料计入下一学期。高中毕业前,班主任要指导学生在整理遴选材料的基础上撰写自我陈述报告(见表一)和典型案例材料(见表三),并撰写简要评语,客观、准确揭示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指出其发展方向和要求。

(三)公示审核。除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外,每学期末或次学期初,高中学校必须在班级、公示栏、校园网等显著位置,将拟录入省级管理系统的学生综合素质信息内容(见表二)及其佐证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少于5个工作日,确保材料真实客观。开发电子化过程平台的地方或学校,可在其平台上对有关信息及佐证材料进行公示。

(四)录入系统。学生等用户及时将经公示无异议的信息内容填入省级管理系统中的相关位置,班主任及有关教师负责审核确认录入的信息。高中学校负责将学生课程学习成绩、参加的校内活动情况等录入省级管理系统。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有关比赛、活动等成绩,按照主办层级由相应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导入。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导入。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评价程序,在新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完成上学期相关信息核实与确认提交工作。信息确认提交后,学生、教师、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可按规定的权限,查看相关内容,但不得更改。如确需更改,学校须在公示后提出申请并报主管教育局审批后,上报设区市教育局复核把关并确认,省级进行抽查。

(五)形成档案。学生高中毕业前,高中学校根据每学期录入的材料进行归类汇总,由省级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福建省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经学生确认后在本校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经学生、班主任、校长签字以及高中学校盖章(见表四)后存入学生档案,并提供高等学校招生使用。

升学路径相关资讯的获取方式

网站:例如教育部和所在省市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以及所在省市教育考试院 高校招生网等。

书籍:教育考试院出版的招生指南以及招生计划等。

报纸杂志:《高校招生》 《考试与招生》 《招生考试报》等

向当地招生办以及高校招生办等打电话或当面咨询。

学校的通知:教育部门通过学校向学生发布的各类招生信息。

生涯人物访谈:向学长学姐了解其升学的路径及相关的人生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