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武一中学生手机管理规定
为最大限度地预防我校学生不恰当使用手机产生的多种弊端,全面落实《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更好地保障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广大学生受教育的权利,特制定本规定。
1.手机非我校教学、学生学习和生活的必备用品,学校禁止学生携带手机进入校园(寄宿生不带入教学区)。
2.学生如确有迫切通讯需要,可到教工办公室使用固定电话。
3.学生携带手机到校,但未使用的,一经发现,教师应及时收缴手机,交由班主任并给予学生班级通报批评。
4.学生违反规定使用手机,在场的老师有权收缴手机,及时将手机转交给班主任、年段长或政教处暂管,政教处将给予学生全校通报批评。
5.学生抗拒老师管理的,将视情节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并通报家长。
6.考试期间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一律视为作弊,按考试违纪有关规定处理。
7.一个学期内出现两次以上(含两次)违反本规定,学校将加重处分,并由学校暂管手机3至5天,同时通知家长到校,共同商讨教育管理事宜。
8.其他如MP3、MP4、iPad 等平板电脑及其他电子用品参照本规定管理。
9.本规定于2020年9月1日开始执行。
邵武一中
20120.9.1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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