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仪器借用、药品领用制度
化学仪器借用、药品领用制度
1、化学教师因教学需要借用演示仪器,必须办理手续,课外及时归还。
2、本校其它学科因教学或科技活动,需借用仪器设备,必须填写借条并经教研组长签字同意,方可借用
3、仪器原则不外借,外校借用须经校领导批准才可借用。
4、化学教师因教学需要药品,须填写《化学药品低值材料领用登记单》,并注意节约药品。
5、化学教师因教学需要领用少量化学危险品(剧毒品),必须填写《剧毒药品领用单》,经校领导批准,才可领用,用后若有剩余及时如数收回入柜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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