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福建省教育厅 来源:闽教基〔2020〕29号 日期:2020-08-20 人气:6249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普通高中

新课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有关高等

学校,福州一中、福建师大附中: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

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 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

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 年版 2020 年修订)

的通知》(教材〔2020〕3 号)、《关于做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

材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18〕15 号)精神,我厅制定

了《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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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

福建省教育厅

2020 年 7 月 16 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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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方案

普通高中教育是在义务教育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国民素质、面

向大众的基础教育。为提高我省普通高中教育质量、促进人才培

养模式转变,经研究,决定自 2020 年秋季起,我省普通高中起

始年级全面实施《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17 年版 2020 年修订)》

和配套课程标准,使用新教材,到 2022 年实现高中所有年级全覆

盖。为确保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顺利推进,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全国、全省教育大会部

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

科学的教育理念,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厚植理想信

念、爱国情怀和责任担当,坚持“五育”并举,发展素质教育,

改革育人方式,创新教育评价制度机制,促进课程、教材、考试、

评价、招生等有机衔接,形成多样化有特色的普通高中办学格局,

着力提高普通高中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

设者和接班人。

(二)目标任务。围绕普通高中培养目标,通过深化课程教

学改革和育人方式变革,完善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

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努力构建具有福建特色、顺应新时代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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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要求、体现国际发展趋势、充满活力的课程体系和评价制度,

着力发展学生核心素养,全面提升学生思辨能力和综合素质,促

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形成自尊自信自爱、坚韧乐观、奋

发向上的心理品质,使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

新人,为适应社会生活、高等教育和职业发展作准备,为学生终

身发展奠定基础。

二、准确把握新课程丰富内涵要义

(一)深刻领会新课程重要意义。基础教育课程承载着党的

教育方针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内涵,规定了教育

目标和教育内容,是国家意志在教育领域的直接体现,在立德树

人中发挥关键作用。此次新修订的普通高中课程,是面对科学技

术迅猛发展、国际形势复杂变化、社会生产生活方式深度变革、

教育方式和学习方式深刻改变的新形势,全面总结上一轮普通高

中课程改革宝贵经验,立足中国大地充分借鉴国际课程改革优秀

成果,进一步明确了普通高中教育的定位,优化了课程结构,凝

炼了学科核心素养,更新了教学内容,研制了学科质量标准,突

出思想性、科学性、时代性、基础性、选择性、系统性、指导性,

对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

对发挥好课程育人功能、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都具有重

要意义。

(二)构建“五育”并举培养体系。实施高中新课程,必须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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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学生

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切实增强“四个

自信”。改进科学文化教育,统筹课堂学习和课外实践,强化基

础学科教学,提升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强化体育与健康教育,

丰富运动项目和校园体育活动,培养体育兴趣和运动习惯,让学

生掌握 1-3 项体育技能,提高竞技能力。加强美育工作,培养

学生艺术感知、创意表达、审美能力和文化理解素养。深入实施

劳动教育,落实国家劳动教育意见和指导纲要精神,注重围绕丰

富职业体验,开展服务性劳动和生产劳动,在学科教学中渗透劳

动教育,让学生养成劳动习惯、掌握劳动本领、树立热爱劳动的

品质。健全完善选课走班模式下全员育人模式,构建由学校相关

职能部门统筹,班主任、导师和科任教师等协同配合的有效管理

指导机制。

三、加强新课程科学规划与规范管理

(一)科学制定课程实施规划。省教育厅制定普通高中课程

设置与管理指导意见。市县教育局负责指导学校做好课程实施规

划,加强课程建设与实施的组织管理、监督评价与指导服务。学

校作为课程实施的主体,要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

制定课程实施三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开好必修课程、选择性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校本课程)。选修

课程是学校根据多样化需求开发设置,既包括国家课程在必修和

选择性必修基础上开设的学科拓展、提高类课程,也包括学校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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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轮高中新课程实验开发的富有特色校本课程基础上,进行凝

炼和提升并经学校课程委员会审定设置的课程,供学生根据国家

需要并结合个人志趣自主选择。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要按规定

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课程方案特别是选修课程审查把关,并

强化管理和评价工作。示范建设高中要健全完善课程规划和体

系,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规范课程课时安排。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特别是

综合实践活动、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

美术)、体育与健康、劳动等课程,保障实验教学内容和课时,

不得随意增减各科目学时总量。如学校教学改革确有需要,经设

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适当调整课堂教学时长,但应保证科

目教学时间总量不变。突出思想政治课关键地位,充分发挥各学

科德育功能,强化铸魂育人。树立健康第一理念,体育与健康三

个学年每学期必须开设,并结合学生运动爱好和特长以及个性发

展需要提供选择性模块。鼓励开设艺术选修课程,发展学生艺术

兴趣和特长。劳动教育课每周不少于1课时,开展志愿服务,科

学设计课内外劳动项目,与通用技术选择性必修及校本课程相关

专题内容统筹。推进“五育”课程融合,充分发掘课程资源,丰

富选修课程,科学安排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充分发挥其在促进学

生发展中的独特作用。

(三)加强教材选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规范有序、公正透

明的教材选用与管理制度。省教育厅负责全省普通高中教科书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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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的组织领导、统筹管理和监督检查;设区市教育局要按规定做

好本行政区域内普通高中教科书管理、选用和监督工作;县(市、

区)教育局和学校不得使用设区市选用版本以外的教科书。未经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严禁各地和学校擅自使用境外教

材。落实三科统编教材“铸魂工程”,发挥好三科统编教材育人

实效。高中进校教辅材料由省级组织评议并公布目录、设区市负

责选用推荐,高中校要按规定要求立足校情、生情坚持学生自愿

原则统一代购进校教辅材料。鼓励学校特别是一级达标高中结合

实际设计开发校本作业,做到校本作业与教辅材料相结合。示范

建设高中需根据学生学习情况设计布置个性化校本作业。

四、深化新课程实施方式改革

(一)健全教学管理制度。科学安排每学年授课科目,特别

是控制高一年级必修课程并开科目数量。合理安排教学进度,严

格控制周课时总量。创新教学组织形式和运行制度,适应行政班

标准化统一性管理向教学班多样化选择性管理转变,健全完善行

政班与教学班有效衔接的管理模式。完善教学设施等资源配置,

保障走班教学需要。对接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3+1+2

模式),深入推进学生选课指导,合理确定选择性考试科目。选

择性考试科目在完成必修课程后组织实施走班教学(一般在高二

下学期),确保夯实共同学习基础。落实国家教育信息化 2.0 行

动,探索运用大数据等网络技术,统筹做好课程安排、教师调度、

教学管理、班级编排、学生管理、资源调配、评价反馈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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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健全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学校要根据高中新课程改革

和高考综合改革要求,制定符合学生实际并涵盖理想、心理、学

习、生活、生涯规划等方面的学生发展指导方案,编制实施普通

高中各学科课程说明与选课指南,组建专职教师与兼职教师相结

合的专门队伍,并以导师制方式,帮助学生坚定理想信念,正确

地认识自我,处理好兴趣特长、潜能倾向与社会需要的关系,科

学选择选择性考试科目,确定适合的发展方向和成长路径。学校、

教师不得代替学生选择或限制选择考试科目。

(三)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坚持按照教育教学规律循序渐进

开展教学,注重培养学生学习能力,突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

基本方法,培养正确价值观念、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创新教学

方式,创设关联生活、任务导向的教学情境,积极探索互动式、

启发式、探究式、体验式等教学模式,注重加强课题研究、项目

设计、研究性学习等跨学科综合性教学。强化实验基础操作、仪

器规范使用、安全环保意识等教育教学,培养学生形成良好的实

验室操作习惯和工作规范;重视实验仪器设备重组优化,认真开

展验证性实验和探究性实验教学。推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度

融合,提高信息技术在教学中应用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助力学生

学科素养和综合能力提升。积极探索向基于互联网、物联网、人

工智能的线上线下融合教育教学新模式转型,支持学生开展沉浸

式、个性化学习。

(四)强化实践体验教学。各地各校要统筹各方面力量,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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绕增长学生学识和见识,充分开发和利用校内外课程资源,创设

更好的课程实施条件和环境。坚持全程、全面和多样性原则,充

分调动家庭、社区、社会各方面积极性,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

育、社会教育有机衔接和相互融合,满足不同禀赋和特长学生成

长需求。打造社会实践大课堂,有效发挥青少年活动中心、中小

学社会实践基地、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中小学劳动教

育基地以及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科技馆、高等院校、科研

机构、现代企业、美丽乡村和海岛、国家公园等各类校外资源的

育人作用,为学生提供丰富、便利的实践体验机会。学校要充分

利用校内各类设施,开展丰富多彩社团活动,增强育人实效。

(五)健全校本研训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根

据自身实际梳理总结课程教学改革实施情况,明确办学优势,分

析短板弱项,科学制订校本研训工作方案,建立课程发展的专业

咨询指导机制,建立平等互助的教学研究与专业发展共同体,鼓

励教师开展教学改革探索,形成教学风格和特色。探索区域联合、

校际联合等多种教研工作机制,加大区域间教研帮扶力度。示范

建设高中应与帮扶学校采用教育共同体模式,制定联合研训方

案,健全以跨校研训为主要载体的帮扶机制,帮助一般学校提升

教科研水平。

五、健全完善新课程考试与评价制度

(一)完善学生学分管理制度。学生修习的学分由学校认定。

学校要制定学分认定具体办法,综合学生实际修习的课时、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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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现、学业质量等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学分认定标准和程序,遵

循客观、公正、透明原则进行学分认定,严禁弄虚作假。学校要

根据课程方案,合理分配各学年学分,科学安排必修课程学分、

选择性必修课程学分及选修课程学分,既保证基础性,又兼顾选

择性,落实学生毕业学分要求。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学

校学分认定的指导和管理,确保学分认定工作规范有序。

(二)完善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包括

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

据。修订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劳动素养和综合实践活动纳入综合

素质评价,国家课程规定的其他学科均实行学业水平合格性考

试。完善体育、艺术及实验操作合格性考试组织方式和省级统一

标准要求。统筹学业水平考试安排,促进教学进度科学合理有序,

严禁超课标教学、抢赶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减少高中统考

统测和日常考试,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三)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省教育厅根据教育发展

新形势要求,修订完善我省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和信息管

理系统。综合实践活动、劳动素养、选修课程的修习以及思政课

学习实践情况列为综合素质评价重要内容。学校要根据省综合素

质评价实施办法制定校本化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细则,细化评价内

容,指导学生客观记录在成长过程集中反映综合素质主要内容的

具体活动。地方和学校要完善过程性评价管理平台,采用电子化

手段管理学生综合素质过程性材料,做好审核公示并与省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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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接,加强成长过程分析指导。搭建学生校内外素质教育活动平

台,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鼓励学生发展学科兴趣和个性特长,形

成相互衔接的评价体系。充分发挥写实记录材料的教育功能,引

导学生自我反思和总结成长过程,促进改进提升。

(四)深化教育评价改革。落实《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

方案》,遵循教育规律,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

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着力破除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

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注重通过评价改进学习,善于运用大

数据技术系统分析,帮助教师深入了解学生学习状况,做好精准

反馈,引导学生进行更高水平的个性化学习。以提高师德素养为

核心,突出教育教学实绩,改进教师评价标准,健全教师发展评

价机制。强化教师日常教学常规管理和评价,严禁组织有偿补课。

健全完善新老教师结对帮扶“传帮带”工作及评价机制。加快建

立由政府、学校、家长及社会多方参与的学校评价体系,重视通

过省级达标高中动态管理,加强层次评价,形成学校自我评价与

政府、社会评价相互支持的可持续发展评价机制。

六、强化新课程实施保障体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条件保障。坚持加强省级统筹、强化

市县保障、学校具体实施,协同推进高中新课程平稳实施。省教

育厅成立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规划和

政策支撑,指导全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工作。各市、县(区)

教育行政部门和高中校要建立相应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完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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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加强协同,稳妥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工作。省、市、县

分级负责开展新课程新教材骨干培训,学校要研究制定分批分层

递进培训方案,抓好学科教师岗前全员培训,重点提升校长和教

师新课程实施、学生发展指导和走班教学管理能力,确保先培训、

后上岗。各地要落实省教育厅等四部门《福建省高中阶段教育质

量提升计划》等文件要求,完善以财政投入为主,其他渠道筹措

经费为辅的普通高中投入保障机制,完善新课程实施相配套的设

施设备和技术装备,加大课程教学改革、内涵提升经费投入力度。

适时调整普通高中学费标准,逐步提高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

准,不断提高普通高中经费保障水平。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教科研支撑。落实省委省政府《关

于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统一城乡普通高

中教职工编制标准,进一步加大编制统筹调配力度,确保于 2020

年底前完成普通高中教职工编制核定,满足选课走班教学、学生

发展指导、综合实践活动、体育、美育、劳动等师资需要。支持

学校聘用具有专业特长的兼职教师。开展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

高中教师培养试点,鼓励具有学科特长的教师实施跨学科教学。

完善普通高中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予以适

当倾斜,优化绩效工资校内分配办法。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

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强化市、县

教研机构建设,配齐配强高中各学科教研员,充分发挥教研机构

在新课程实施中教学研究、指导和服务作用。充分发挥高等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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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研机构在实施高中新课程改革中专业指导和师资培养培

训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围绕课程改革主要任务,设

立若干国家和省级示范区(示范校),探索不同地区和学校有效

推进课程改革的实践模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跟踪指导和

过程管理,及时总结和推广示范区(示范校)建设成果和成功经

验,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示范建设高中和高中课改基地建设

学校要深化新课程研究和实践,适时组织对口帮扶学校开展改革

研讨会和经验交流活动,推广辐射改革成果。各市、县(区)要

定期组织课程改革经验交流,培育典型,强化引领,推动本地区

课程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

(四)强化督导和宣传工作。省级建立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

工作评估监控机制,并纳入对市(县)督导。建立课程实施监测

制度,重点监测国家课程方案执行情况、各学科课程标准落实情

况、国家课程教材使用情况、校本课程建设实施情况、学生身心

健康发展情况和教师专业发展情况,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督促

整改,确保每一所高中学校都能积极稳妥有序进行新课程实施。

各地各校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政策解读宣传,增进学生、

家长和社会各界对新课程实施相关政策的理解认同,营造有利于

高中新课程实施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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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装备与基建中心、省

教科所、省普教室、省电教馆。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 年 7 月 16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