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教育局文件 南教基〔2019〕10号

作者:全帆 来源:教研室 日期:2019-12-18 人气:4020

南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幼儿园

教育教学开放活动管理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教师进修学院(市教科院),市属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开放活动组织管理,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开放活动管理的通知》(闽教基〔2018〕9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活动计划管理

    南平市教师进修学院(市教科院)要认真制定年度(或学年)教育教学开放活动计划,并指导县(市、区)制定年度(或学年)县级教学开放活动方案,合理确定开放学校、活动主题、开放学科、展示方式及容纳规模等,从中遴选推出举办面向市级以上教学开放活动的学校;要根据学校正常教学进度有序、合理安排开放节奏,避免开放活动扎堆进行,影响正常教学秩序;课堂开放时间临近的学校要加强统筹,形成月份或周系列开放活动;教学开放活动要以课堂开放为核心,听课评课为主要形式,适当控制专题讲座比例。
  教学开放活动一律不得委托社会机构组织,活动过程均不得渗透或变相渗透商业性质内容。市属中小学、幼儿园纳入全市统一管理。
  二、加强活动内容管理

    南平市教师进修学院(市教科院)负责加强内容审定管理,指导各地和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五育并举”,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回归育人本原,立足国家和我省课程教学与考试评价改革实际,确保导向正确;要关注基础教育阶段教与学方式变革前沿,针对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共性问题,充分展示本地区切实有效的破解对策,并做到教学观摩、专题讲座的理念与内容有机衔接活动主题,避免简单贴“教学改革”“核心素养”等标签,确保内容科学。

要在本地区范围内精心遴选推出一批真正能上课、上好课的教学能手;要广邀校外、县外、市外课程教学专家,不唯职称荣誉、不独厚本地本校,确保课例优质。
  三、加强活动组织管理

    承办教学开放活动的县(市、区)和学校要合理安排开放内容,既要全面开放所有课堂,又要重点推荐一定数量的观摩课、研讨课,全面展示常态教学与开放教学模式;既要注重上好每一节课,又要重视做好评课环节的互动研讨,组织执教者进行教学说明、教学反思,评课者结合课堂进行教学点评互动研讨;既要组织本地区城乡学校观摩,又要主动邀请对口帮扶县(市、区)和学校、社区和家长代表以及兄弟市县参加,体现优质资源共建共享的开放办学格局。

承办教学开放活动的各地各校必须制定教学开放活动安全预案,确保活动安全进行。
  四、加强活动总结提升

    教学开放活动完成后,各相关县(市、区)教育局、教科研部门和承办学校要精心总结,梳理教学研讨、学术交流成果及活动组织经验,继续强化地区和校本研训,调整优化日常课堂教学形式,完善学校内部治理,切实将教学开放活动成果应用于教学与管理之中。

各县(市、区)和市属学校要按照闽教基〔2017〕26号文件要求,形成年度工作报告、开放活动情况汇总表、学校开放活动典型案例,于每年12月报送我局基教中心。年度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本县(市、区)教育教学开放活动的基本情况、本地和学校的做法经验、主要困难问题、意见建议等。
  五、规范市级活动申报

    我市鼓励跨县域(学校)、分学科联合申办市级教学开放活动。各县(市、区)要积极配合市教科院制定年度市级教学开放活动申报计划,从市县级教学开放活动方案中,严格审核、精心遴选后,采取区县或学校组合承办形式,提前1个月时间向市教科院提出承办申请。我市将统筹各县(市、区)申报情况,组合推出各季度市级教学开放活动计划,认定符合条件者为市级公开课、讲座。各县(市、区)承办的市级教学开放活动组织、总结情况,将作为后续委托举办的重要依据。
  2019年起,市级教学开放活动申报须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须有2所及以上学校联合承办,统筹实施,鼓励跨学段衔接安排。承办学校须至少有一所为省一级达标高中、省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省示范性幼儿园、省特殊教育标准化学校。属于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学校、省级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项目学校、“教改示范校”的优先予以考虑。
  ——每场活动申请认定的市级观摩课、讲座总数不超过 50节,其中讲座场次占比不超过四分之一,涉及教育综合改革内容的讲座、研讨,须事先提交讲稿。
  ——承担教学或讲座任务的中小学教师和教科研人员,原则上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成功承担过县级及以上教学公开课、观摩课任务;暂为初级职称的,须获得市级以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或中小学教师技能大赛、中小学实验教学说课活动奖次,或在省里学科教学业务评比活动中获得奖次。
  ——承办学校教师承担的观摩课与讲座比例均不超过相应类别的50%,且须邀请一定比例的其他县(市、区)或设区市教师承担观摩课与讲座任务,鼓励邀请对口市县或学校教师。
   各县(市、区)申报时须如实提供任课者简介;活动结束后须及时向我市提交以下材料:活动报道和总结(图文形式,涵盖参加人数、校数及组织概况),每节公开课教学课例(含教学设计、课堂实录、课后反思、专家点评等),每场讲座讲稿。材料报送联系人:吴泽俊,联系电话:18046439052,邮箱:568650057@qq.com。

 


                  南平市教育局
                 2019年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平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2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