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突出贡献奖学金(奥林匹克类)实施细则
邵武一中校内助学金
学生突出贡献奖学金(奥林匹克类)实施细则
根据邵武一中校行(2017)19号文《邵武一中校内资助金使用管理办法》精神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体系,规范资助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特制定学生突出贡献(奥林匹克类)奖学金实施细则。
一.奖励对象: 本校正式在籍的应届毕业生,品行端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文明礼貌,热爱集体,关心他人,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秀,体育达标;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同学。
高中阶段,参加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科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福建赛区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者,可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学科竞赛奖励。
二.奖励项目及奖励金额:
(1)国家级竞赛一等奖奖励2万,
(2)国家级竞赛二等奖奖励1万
(3)国家级竞赛三等奖奖励0.8万
(4)省级一等奖,奖金6000元;
(5) 省级二等奖4000元;
(6) 省三等奖2000元
三 奖励说明;
1奖金的认定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证书文件为准。
2奖励程序,首先有年段根据学生取得成绩情况,报送教研室,由教研室整理审核后,报送分管领导审阅,最后校长审批通过。
四,奖金颁发;
每学年的上学期举行一次的颁奖活动,同时进行全校宣传活动
鼓励广大学生努力学习,勇攀高峰。
福建省邵武第一中学
2017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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