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突出贡献奖学金(奥林匹克类)实施细则

作者: 来源: 日期:2017-09-05 人气:5246

邵武一中校内助学金

学生突出贡献奖学金(奥林匹克类)实施细则

根据邵武一中校行(2017)19号文《邵武一中校内资助金使用管理办法》精神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体系,规范资助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特制定学生突出贡献(奥林匹克类)奖学金实施细则。

一.奖励对象: 本校正式在籍的应届毕业生,品行端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文明礼貌,热爱集体,关心他人,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秀,体育达标;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同学。

   高中阶段,参加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科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福建赛区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者,可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学科竞赛奖励。

.奖励项目及奖励金额

1)国家级竞赛一等奖奖励2万,

2)国家级竞赛二等奖奖励1万

3)国家级竞赛三等奖奖励0.8万

4)省级一等奖,奖金6000元;

(5) 省级二等奖4000元;

(6) 省三等奖2000元

   奖励说明;

    1奖金的认定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证书文件为准。

2奖励程序,首先有年段根据学生取得成绩情况,报送教研室,由教研室整理审核后,报送分管领导审阅,最后校长审批通过。

 

四,奖金颁发;

每学年的上学期举行一次的颁奖活动,同时进行全校宣传活动

鼓励广大学生努力学习,勇攀高峰。

                        福建省邵武第一中学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