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邵武一中国家助学告学生及其家长信——国家助学金政策

作者: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16-09-21 人气:3298

    根据闽教办学〔2016〕17号和闽教财〔2016〕13号精神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学生、孤儿或残疾学生、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按每生每年3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予以资助并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普通困难家庭学生每年1700元标准进行补助。为了加强对助学金发放工作的管理,现将2016年国家助学精神告知我校的所有学生及其家长,望学生与家长能认真阅读并配合学校做好该项工作。

具体要求:

1.由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填写《福建省普通高中阶段低保家庭学生明细表》。

2.学生必须准备的相关证明材料:(1)民政部门确认的有效的低保证,普通困难学生由乡镇或者街道民政办提供贫困证明材料(2)低保证户主身份证,(3)家庭户口本,(4)学生身份证。(以上四证的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3.由班主任对符合资助条件学生的相关证件进行初审并报送学校。

4.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5日下午4∶00以前。

                                                  

 

邵武一中学生资助办公室

                                     2016-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