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武一中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

作者:wss 来源: 日期:2020-04-10 人气:4744

福建省邵武第一中学

 

校安2020〕2号

 

关于印发邵武一中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的

   

 

各处室年段

现将修订后的《邵武一中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处室、年段认真贯彻执行。

 

 

 

 

 

 

邵武一中

2020年4月9日

 

 

 

 

 

邵武一中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

2020年4月9日修订)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整体防汛防台风和抗风险能力,确保各处室、年段迅速、高效、规范、有序地开展防汛防台风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台风、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危害,保护我校师生员工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福建省水法实施办法》《福建省水文管理办法》《福建省防洪条例》《南平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邵武市教育系统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等,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1.3.1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原则。防汛防台风工作要把最大程度保障我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消除各类次生、衍生灾害,把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控制到最低。

1.3.2坚持“统一领导,条块结合”的原则。防汛防台风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我校防汛防台风工作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的督促和指导,同时接受本区域防汛部门的统一领导。

1.3.3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防汛防台风工作坚持以预防为主、常备不懈,认真做好应对自然灾害的各项准备,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不断完善组织体系,遇到突发事件要结合日常防范措施,科学组织、快速反应、果断处置。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发生暴雨、洪水、台风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根据本预案启动的应急响应主要用于规范我校的防汛防台风抗灾行动。

2机构与职责

2.1组织机构

我校设立邵武一中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党委书记任第一副组长,学校其他校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学校各处室负责人、年段长任成员。各处室工作人员、班主任、任课教师等在市教育系统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和邵武一中防汛抗旱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学校的防汛抗灾工作。

2.2组织机构职责

2.2.1学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校园的防汛防台工作,督促各处室、年段落实防汛防台风各项措施;组织、指导各处室、年段做好防暴雨、洪水、台风等工作;及时组织、监督各处室、年段做好危漏校舍的维修和加固,以及师生安全的防范工作;负责组织做好中高考等重大活动的防灾安全工作,对在校学生进行防暴雨、洪水、台风等知识的宣传;负责向教育局自然灾害防治领导机构报告相关动态信息。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八个专项工作组,办公室挂靠在校安保办,办公室主任由校分管领导兼任,安保办负责人任副主任。专项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

急处置组

组长:分管学校安全工作的校领导,成员处室:政教处、校安保办。

职责:校园遇灾遇险时,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配合街道党委、政府、教育局,指挥协调,组织抢险救灾工作;协调治安保卫、消防、交通管制,联系协调公安部门打击扰乱校园治安不法行为,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②值班信息组

组长:办公室负责人,成员处室:办公室、信息中心

职责:负责管理救灾的文秘、对外接待和协调工作,负责上传、下达等通讯联络工作。

③后勤保障组

组长:总务处负责人,成员处室:总务处

职责:负责及时采购、调拨救灾物资,及时供应生活必需品和其他救灾所需物资;筹备拨发救灾经费,管理上级及外援救灾经费,并向上级申请救灾经费。

④卫生防疫组

组长:政教处负责人,成员股室:政教处。

职责:负责联系协调医务人员进入灾区,抢险医治伤病人员,控制疫情,转移伤病员,储运、调配药品等工作。

⑤宣传动员组

组长:办公室负责人,成员处室:办公室、安保办、信息中心

职责:负责防灾救灾知识的宣传报道,稳定民心和社会秩序。

⑥灾后重建组

组长:分管学校后勤工作校领导,成员处室:总务处、政教处。

职责:负责协调、协助学校转移安置受灾师生,解决衣食住行问题,做好灾后救援工作;负责联系邀请有关专家进行灾后对策研究和治理方案,为校园防灾救灾决策提供依据。

⑦灾情调查组

组长:教务处负责人,成员处室:教务处、教研室。

职责:负责对灾情全过程进行详细调查,对渎职、失职人员和责任人查清事实经过,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提交校领导班子研究。

⑧监测预报组

组长:安保办负责人,成员处室:安保办。

职责:邀请专家对灾情进行监测,分赴灾区指导群测群防,进行加密监测。

2.2.2分管校园安全校领导:抓好校园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有关防汛防台风工作精神的传达,督促、指导各处室、年段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

2.2.3校安保办:负责校园的防汛防台风工作,成立学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并加强培训、演练;适时开展防汛防台风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及培训活动,组建防汛抢险队伍,备足、备好防汛抢险物资,动员和组织广大师生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加强信息报告和预警措施,发生重大汛情、灾情的,应组织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防汛部门报告。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和预警信息

学校密切关注气象、国土、水文等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必要时将有关信息及时通知各处室、年段。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通过公共信息渠道,发布、调整和解除洪涝灾害和台风暴雨灾害预警时,学校对各处室、年段亦同步予以公告。各处室、年段应根据各自防汛防台风工作职责和预案,做好相关预警工作。

3.2预案准备

学校和各处室、年段要及时修订完善防暴雨、洪水、台风预案,以及地质灾害防御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危险区域人员转移预案、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等专项预案。

3.3预警级别划分

防汛防台风预警级别依据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分为四级: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和Ⅰ级(特别严重)。

3.4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①思想准备:加强防汛防台风宣传教育,将防灾、避险、自救、互救、逃生等知识纳入学生安全教育和教师员工安全培训内容,组织开展师生员工应急避险演练,提高师生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②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防台组织机构,制定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加强抢险救灾队伍建设和演练。及时编制包括职能部门、值班电话、传真和主要责任人、工作人员联系电话等信息在内的防汛防台风通讯录,并定期更新发布。

③物资准备:按照规定储备必要的防汛防台风物资,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设备。应急物资应由专人保管,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防汛物资要存放合理,保持通道畅通,使用便捷。

④防护检查:要在汛前全面开展防汛防台风工作检查,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3.5主要防御工作

3.5.1排水防涝

①做好校内排水设施设备和排水管网的检查、维修,清理屋顶平台,防止天沟和落水管道阻塞;及时清理下水井、排水管线和校园路面垃圾,确保校内道路排水畅通;

②校内低洼易涝区域和地下设施要做好防止雨水倒灌和积水排水准备工作,根据实际条件设置贮水井、排水泵、挡水板等措施;

③校内蓄水池、贮水井等进行预排空或降低贮水量。

3.5.2防高空坠物

①全面清理校园高空构筑物,对空调外机、宣传指示牌、室外天线、老旧牌匾等户外设施以及墙面突出标志进行清查,及时加固;

②做好校园内的大树、老树维护,特别要注意对行道树以及学生活动区域的老树、大树及时修剪、加固;

③注意校内简易工棚、简陋车棚、建筑外贴面的清理整治,及时消除问题隐患。

3.5.3防雷工作

①确保必要的资金投入,分步实施对校内建筑的防雷安全检测,重点做好对90年代以前老旧建筑的防雷安全检测和隐患整治工作;

②对防雷安全检测中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应立即制定整改计划,加强隐患治理动态跟踪,确保防雷检测与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杜绝隐患“回潮”。

3.5.4滑坡及泥石流

①台风、暴雨等汛期,应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点的巡查和监测;

②对洪涝灾害易发地、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易发地点要设置警戒区、设立告示牌;

③要主动争取国土资源等部门的支持,对学校周边和校内的地质灾害点、低洼地带、施工工地等危险地带进行重点防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6响应级别

按暴雨、洪水和台风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响应工作由低到高分为Ⅳ、Ⅲ、Ⅱ、Ⅰ四级。

4响应工作

4.1总体要求

4.1.1坚持依法防汛、科学防汛、合力防汛,坚持上级防指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4.1.2进入汛期,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关注气象信息和上级工作要求,适时启动相关应急程序;并根据预报的台风、暴雨、洪水影响和危害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响应工作,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4.2应急响应

4.2.1 Ⅳ级响应

4.2.1.1根据市防指发布的防汛防台风Ⅳ级预警信号,启动相应Ⅳ级应急行动如下:

1)校园进入Ⅳ级应急响应状态,必要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与上级防指信息沟通,并根据要求向各处室、年段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风提示,反馈应急响应动态;

2)各处室、年段根据相关预案和工作要求,进入Ⅳ级应急响应状态,加强与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信息沟通,检查各自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

4.2.1.2 Ⅳ响应防御提示

1)加强值班,注意收听、收看有关媒体报道和上级通知,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风提示;

2)做好排水防涝准备工作,重点落实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场所、校内易积水区域、地下空间等关键部位的防积水和紧急排水措施;

3)加强巡查,对风口、路口及易倒伏的行道树进行修剪、绑扎、加固等;提前进行校园道路进水口清洁工作,并做好降雨过程中的疏排水准备工作;

4)检查加固各类指示标志,把门窗、围板、棚架、临时搭建物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固紧,妥善放置易受影响的室外物品;

5)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准备状态,组织巡检,确保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6)提醒学校在建工地采取有效防御措施,切实落实防汛各项准备工作;

7)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4.2.2 Ⅲ级响应

4.2.2.1根据市防指发布的防汛防台风Ⅲ级预警信号,启动相应Ⅲ级应急行动如下:

1)校园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实行校领导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加强与上级防指信息沟通,向各处室、年段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并根据上级防指的指令,协助实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2)各处室、年段根据相关预案和工作要求,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加强与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信息沟通,检查各自防汛防台风应急处置的准备情况。

4.2.2.2 Ⅲ级响应防御提示

1)提醒师生员工尽可能减少外出,户外活动应注意安全避险。停止露天集体活动,必要时延迟上下学时间;

2)加强对临时建筑、在建工地、边坡基坑、地下工程、危旧房屋等巡查,通知有关人员做好避险准备;

3)加固户外装置,拆除不安全装置,切断危险的室外电源;

4)提醒在校内从事楼宇清洗、建筑施工等高空作业采取专门的保护措施,必要时可以暂停作业;

5)暴雨橙色、台风黄色预警防御提示的相关事项,以及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4.2.3 Ⅱ级响应

4.2.3.1根据市防指发布的防汛防台风Ⅱ级预警信号,启动相应Ⅱ级应急行动如下:

1)校园进入Ⅱ级应急响应状态。按照预案和职责分工,由分管防汛防台风工作校领导坐镇指挥,负责组织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必要时校领导分赴挂钩处室、年段检查指导防暴雨、防洪涝准备情况,督促落实各项防御措施;根据上级防指的指令,协助实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2)各处室、年段根据相关预案和工作要求,进入Ⅱ级应急响应状态,确保与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信息畅通,由分管防汛防台风领导检查各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有关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4.2.3.2 Ⅱ级响应防御提示

1)组织24小时值班,分管领导上岗带班,抓紧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2)提醒师生员工尽可能不要外出,防止高空坠物伤人;学校停止一切户外活动,必要时延迟上下学时间,或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决定,采取停课或其它专门的保护措施;停止室内大型集会,立即有序疏散人员;

3)加强安全巡查力度,重点巡查锅炉房、配电间、危险品仓库、图书馆、计算机房、实验室、学生宿舍、校内高架电线等部位防风、防水、防雷、防漏电等准备工作;

4)校内建设工地按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暂停施工,并落实相关措施,尤其是对塔吊、脚手架等建设设施进行加固或拆除;

5)校内工地临房、危棚简屋等处人员按预案撤离转移至指定安全地带;

6)抢险救援队伍集中待命,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灾;

7)已被政府设定为临时避险场所的学校要协助职能部门做好安置灾民和赈灾救济工作;

8)暴雨红色、台风橙色预警防御提示的相关事项,以及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4.2.4 Ⅰ级响应

4.2.4.1根据市防指发布的防汛防台风Ⅰ级预警信号,启动相应Ⅰ级应急行动如下:

1)校园进入Ⅰ级应急响应状态。主要领导进入指挥岗位,组织指挥本系统全力投入防汛防台风抢险工作,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2)各处室、年段进入Ⅰ级应急响应状态。主要领导和防汛责任人进入防汛防台风抢险指挥岗位,迅速落实各项防汛防台抢险措施。

4.2.4.2 Ⅰ级响应防御提示

1)加强24小时值班,主要领导负责指挥校园防汛防台风工作;

2)各处室、年段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决定,采取停课或其它专门的保护措施;教务处应指派专人负责管理已到校的学生,确保学生安全;

3)台风中心经过时风力会减小或静止一段时间,注意提醒师生员工应继续留在安全处避风,防止强风突然吹袭造成人员伤亡;

4)暴雨、台风红色预警防御提示的相关事项,以及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4.3灾害发生后的先期应急处置

台风、暴雨、雷电、洪涝、滑坡、泥石流等灾害事件造成人员伤亡或较大财产损失的,各处室、年段应迅速按照预案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工作,重点做好:

1)灾害发生后,学校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灾情信息;

2)组织师生员工疏散、转移到安全场所,做好安置工作及初步的师生员工心理疏导;

3)根据灾害类型,迅速组织应急队伍,科学抢救伤员或营救遇险人员;在等候专业救援的同时,采取可能的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

4)当政府相关单位或上级部门到达现场并负责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时,学校要积极配合协助处置工作,做好伤员抢救、道路引领、师生安置、师生员工情绪疏导、后勤保障、秩序维护等相关工作。

4.4应急结束

4.4.1当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市防指解除有关预警信号后,可解除应急状态,转入常态管理。

4.4.2组织开展各项善后处理工作,恢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5后期处置

5.1抢险物资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5.2环境整治和损毁设施修复

组织力量做好学校环境整治,清查校园设施、设备损毁情况,对影响防汛防台风安全及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的,应尽快修复。

5.3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广播、LED电子屏幕、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网站等新闻媒体,开展防暴雨、洪水、台风的避险、自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防洪防台风意识及能力。

5.4培训和演练

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积极组织和参加由各级防汛指挥机构统一组织的专业培训。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5.5调查与总结

针对防汛防台风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查找问题,从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并按规定将工作总结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6信息报送和处理

6.1灾情信息报送时间要求

发生洪涝、台风、暴雨、雷击、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后,应及时报送当地党委、政府应急管理机构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对有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将基本情况即知即报,核实灾情后予以续报。

6.2灾情信息主要内容

6.2.1灾害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灾害内容、时间、地点、范围、人员伤亡情况和财产、设施损坏程度等。

6.2.2已经采取的措施、处置过程和结果。

7附则

7.1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防汛防台风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处室、年段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在评先评优、职称评聘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对玩忽职守、不执行命令造成损失的处室、年段和个人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处罚及责任追究。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本预案。各处室、年段要根据本预案制定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

7.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