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9年春季南平市中小学教材指导价格的通知
福建省南平市教育局
南教基函〔2019〕2号
南平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9年春季南平市中小学教材指导价格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中小学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中小学教学用书课前到书有关工作的通知》和《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公布我省2019年春季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零售价格的通告》等文件规定,从2016年秋季起,福建省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全部实行免费提供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教科书,并对部分学科教科书实行循环使用。经我局与相关部门对2019年春季我市高中阶段教材指导价格核实,现将部分高中教材指导价格予以公布(具体详见附表)。义务教育阶段及其余高中阶段教材价格可登录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省政府部门文件栏目查询(http://www.fujian.gov.cn/zc/zxwj/bmwj/201811/t20181114_4606305.htm)。请各地各校及时予以公布,严格按规范收费,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杜绝违规操作行为。
南平市教育局
2019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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