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纪委监察厅《关于组织开展“践行‘四个对’要求,服务海西建设”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县(区)纪委、监察局,省直纪工委、监察专员办,省直各单位纪检组(纪委)、监察室(处):
为把“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不断引向深入,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海西先行”,经研究决定,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开展以“践行‘四个对’要求,服务海西建设”为主题的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活动的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和“海西应先行”的实践载体,按照 “四个对”要求,通过开展征文活动,发动和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正确把握“四个对”要求的深刻内涵,认真总结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成功经验,深刻分析纪检监察机关在思想观念、工作方式、体制机制、能力素质、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深入探讨践行“四个对”要求、更好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新思路、新对策、新举措,进一步推动我省纪检监察系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征文内容
1、如何正确把握“四个对”的深刻内涵,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2、如何牢固树立接受党的领导意识,紧紧围绕海西西岸经济区建设,发挥纪检监察的职能作用,切实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真正做到“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
3、如何牢固树立依纪依法履职意识,全面提高履职能力,坚决依纪依法严惩腐败,堵塞体制机制漏洞,真正做到“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
4、如何牢固树立人民群众主体地位意识,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党员干部权益,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真正做到“对广大干部和群众关心爱护”。
5、如何牢固树立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接受监督意识,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工作纪律,妥善处理人际关系,真正做到“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
6、纪检监察工作促进和保障海西先行先试的新思路、新对策、新举措。
三、征文要求
征文应围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和“海西应先行”实践载体,以“践行‘四个对’要求,服务海西建设”为主题,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力求观点鲜明、主题突出,思路新颖、见解独到,结构合理、语言流畅。征文体裁不限,字数一般不超过3000字。文章署个人或集体名均可,并注明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单位、职务及通信地址。
四、征文对象、时间和方式
1、征文对象:全省纪检监察干部。
2、截稿时间:2009年7月31日。
3、投稿方式:设区市及以下纪检监察机关干部统一向所在设区市纪委、监察局投稿,投稿方式由各设区市纪委、监察局另行通知。
其他纪检监察干部可通过邮寄或纪检监察系统内网发送。投稿地址:《福建方圆》编辑部(地址:福州市华林路80号;邮编:350003;网址:fjfybjb@sjw.fj.net)。邮寄征文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征文活动投稿”字样。
联系人:官金灿;联系电话:0591-87856927。
五、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本次征文活动在省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下,由省纪委、监察厅主题实践活动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要把征文活动作为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予以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征文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有序有效。
2、广泛发动,营造氛围。要迅速向本地本部门纪检监察干部传达开展征文活动的通知要求,广泛发动和组织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积极撰写征文稿件,积极为纪检监察事业和海西建设建言献策。
3、精心组织,认真评选。设区市及以下纪检监察机关干部的征文作品由各设区市纪委、监察局负责筛选、推荐。8月31日前,各设区市纪委、监察局要向省纪委、监察厅主题实践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推荐5-7篇征文作品。省纪委、监察厅机关,省直纪工委、监察专员办和省直各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的征文作品,由省纪委、监察厅主题实践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推选。省纪委、监察厅主题实践活动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评审小组,对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的征文作品进行评审,对优秀征文进行汇编。
中共福建省纪委办公厅
福建省监察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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