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武一中工会经费管理修订办法
邵武一中工会经费管理修订办法
(邵武一中第十一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为了充分发挥工会服务、温暖、凝聚教职工的作用,把工会建成广大教职工心目中的“教工之家”,努力为教职工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切实把工会对教职工的慰问、探视、帮扶等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工会经费开支合理,以及工会经费使用的公平、公开,真正让广大教职工得到满意。
根据《邵武市总工会关于转发〈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邵工[2018]53号文精神,经校工会委员会开会讨论并上报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后修订如下实施标准:
一、工会经费年收入
本校工会会员年工资总额的1.2%、会员缴纳年会费、行政补助收入。
二、工会经费支出
(一)会员集体福利支出
1、慰问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慰问教职工应尊重个人意愿,以精神安慰为主,辅之以适当的慰问品或慰问金。注重保护个人隐私,切实为教职工排忧解难。
(2)及时慰问原则。校工会对突然遭遇大病大灾、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教职工及家属给予及时酌情慰问。
(3)集中与分散慰问相结合原则。在每年元旦、春节等传统节日,校工会开展集中慰问活动。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对特别困难的职工进行帮扶慰问。
2、慰问范围
(1)会员患病或重大疾病住院慰问的;
(2)会员丧事慰问的;
(3)会员困难慰问的;
(4)会员家庭发生意外变故和生活确有困难的;
(5)节日慰问;
(6)会员生日慰问;
(7)会员结婚、符合政策生育慰问;
(8)会员退休慰问。
3、慰问标准
(1)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年度总额不超过1800元。
(2)会员生日时送一个300元的生日蛋糕及祝福。
(3)会员结婚、符合政策生育,可以给予金额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金,生育的男方会员和女方会员可同时慰问。
(4)会员退休,发放不超过1000元金额的纪念品。
(5)患病探视慰问标准
会员生病住院的送慰问金500元(含水果、花篮等);动手术住院或因重大疾病未住院的送慰问金1000元(含水果、花篮等)。同一个人同一病种多次住院的,每年只能慰问一次。
(6)丧事慰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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