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各项管理制度汇总

作者:图书馆 来源:图书馆 日期:2015-09-08 人气:4209

【读 者 须 知】

 1、本校教职工凭学校名单办理借书证,学生由班级统一办理借书证。借用人员、临时工如需办证应缴纳押金。

2、借书证如有遗失,应立即来馆挂失,否则被人冒借,仍由领证人负责。

3、爱护书刊资料,不得涂抹、圈点、折叠、挖剪、偷窃,勿随意搬动馆内设施(如桌、椅等),违者按本馆规定严肃处理。

4、注重仪表,不得穿背心、裤衩、拖鞋和带铁钉的鞋入馆。保持馆内肃静,走路轻声,请勿喧哗。

5、自觉维护馆内清洁卫生,严禁吸烟、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

6、尊重管理人员的劳动,有意见或要求,可向管理人员提出,并取得他们的帮助。

7、凡工作调动或毕业离校者,应还清书、刊,交回借书证,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工作人员守则】 

1、热爱图书馆事业,全心全意为学校师生服务,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努力奉献。

2、遵守上下班时间,不迟到早退。

3、树立“读者第一、服务至上”的思想,牢记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的宗旨,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4、对待读者要文明礼貌、热情诚恳,耐心细致,虚心听取读者意见,尽力解答读者询问,及时为读者提供服务。

5、树立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坚持原则,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及时准确完成各项工作。

6、注重仪表,做到衣寇整洁,同事之间互相尊重,团结互助,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纠正错误,弘扬正气。

7、重视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学习和钻研业务,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图书馆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馆长职责 

1、   在学校党政领导下,主持并负责全馆工作,贯彻国家教育部2003年颁发的《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执行上级部门有关决定并汇报工作。

2、   制定全馆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阶段工作计划并负责贯彻实施。

3、   分工、协调馆内的工作,组织全馆工作人员业务学习与馆际交流活动。

4、   指导、参与各库(室)的管理工作,以及图书采购和报纸、杂志的订购。

5、   按时检查馆内各业务部门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6、   指导和检查安全保卫工作,以及防火、防水、防盗、防尘、防霉、防蛀等工作。

7、   做好上级领导、来宾和读者接待工作。

8、   负责图书馆书目数据的管理和维护。

9、   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采编人员职责

1、  热爱本职工作,熟悉图书知识,能较好判断各种书刊的使用价值和对本馆读者的适用程度。

2、  了解馆藏情况和师生的阅读情况。根据馆藏图书进行查重,按上级要求对各大类的比例进行配备。

3、  到馆新书要及时验收、加工,做好个别登录和总括登录。

4、比较熟悉地掌握图书分类的基本大类、二级类目以及图书著录的一般原理。按《中文图书机读目录格式》进行计算机编目。

5、  熟练掌握图书管理软件的操作系统,做好相关的数据备份。

6、  到馆新书要及时验收并加盖馆藏章、登入财产账。未经加工的图书一律不得外借,包括工作

   人员自己在内。 

三、外借处工作人员职责

1、负责全校师生借书证的制作和发放。

2、熟悉并掌握借阅的手续和借阅方法,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3、对新生进行图书馆知识介绍,指导学生正确使用检索机,通过不同的途径查找所需之书。

4、  每天及时做好图书的整理、上架和到馆人次、借阅册数的登记。

5、  熟悉本馆使用的图书分类法和分类规则。对本部门的藏书排架要心中有数。对读者所需之书属于哪类,怎样查找等问题能给予迅速答复。

6、办好图书馆专栏,及时地把各类图书介绍、推荐给读者,最大限度地发挥藏书的作用。

7、有计划地吸收、培养学生义务管理员,并做好考勤和评比工作。

8、妥善保管图书资料,注意防火、防盗、防尘、防虫、防霉。

9、搞好室内卫生,为师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借阅环境。

10、发现破书要及时修补,定期清点馆藏文献,做好图书的验收、管理、剔除与统计等工作。

四、学生阅览室工作人员职责 

1、 做好本室年度的报纸、杂志订购工作,做到定期整理和装订。

2、 新到的刊、报做到当日登记验收,加盖馆藏章后一日之内上架。

3、 帮助、指导学生查找资料,建立咨询服务,并做好相关记录。

4、 掌握一些图书宣传和阅读辅导的有关方法,组织各种形式的读书活动(如开展书评、征文,举办演讲、辩论、故事会、朗诵会,组织读书兴趣小组等等)。引导学生多读好书,提高他们的阅读能力,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

5、 了解不同类型学生的心理特征、阅读兴趣和学习规律,注意收集阅览效果,有针对性地满足他们对书刊的不同需求,提供优质的服务。

6、 做好每天的统计工作(如阅览人次、册次、书刊的类型、阅览对象等),为读者分析提供依据,有利于更好地改进阅览服务工作。 

五、教师资料室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本室规则,按时开放。

2、对接收调拨来的课本、教参、试卷、资料要及时登录盖章,并根据其内容分类、整理和上架。

3、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选择一定的专题收集、整理分析有关信息,编制专题索引、推荐书目等二次文献,供师生教学参考。

4、帮助老师查找资料,提供参考咨询服务,及时咨询答复。咨询时填写咨询登记表,建立咨询档案

5、搞好室内环境卫生,做好安全工作。为读者创造一个良好的阅读环境。

六、电子阅览室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电子阅览室应根据图书馆有关规定,按时对学生开放,不得随意关闭和停顿。不得脱岗。

2、电子阅览室的阅览资源库内容,应根据学校教育教学需要不断进行补充、调整和更新,应具有充足的信息资源和良好的参考价值。

3、管理人员必须随时监控学生浏览查阅的内容,及时制止学生网上聊天、游戏等非学习性行为。防止学生浏览不健康的内容。

4、未经同意,管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改系统或增减软件,并且要经常性查杀病毒。

5、认真做好上机登记工作,并做好设备的使用、保养、检修、故障及排除情况的纪录。

6、认真学习有关计算机知识。熟悉机房管理系统的操作程序,熟练掌握电子阅览室管理系统的功能和特性,能解决计算机常见问题

7、做好电子阅览室内所有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保障正常使用。

8、定期打扫,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做好防尘、防潮等工作。

9、每天下班之前必须确认关闭门窗、切断电源。切实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

七、教师阅览室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阅览室的规章制度,保持环境整洁,使在教师阅览室备课阅览的教师感到舒适、愉快。

2、做好报纸、期刊登记上架工作,并好每月的报纸装订、每年的杂志整理、收藏、流通工作。

3、全面了解教师读者的需求,圆满完成本阅览室报刊的预定工作。

4、经常做好资料的分类整理,及时送达各相关教研组。

5、进行爱护书籍的宣传教育,做好图书杂志的防潮、防蛀的工作和修补工作,认真落实防火、防盗工作。

6、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业务水平,更好地为教学服务;

八、学生图书义务管理员工作职责

1、   热爱学校图书馆,热情诚恳为师生服务。

2、   准时到达服务岗位,保证开放时间。

3、   认真学习图书馆知识和业务操作技能。

4、   爱护图书,发现破损和遗失,应尽可能主动帮助图书馆老师做好图书修补和追赔工作。

5、   认真督促读者遵守借还和阅览制度,并自学遵守馆内有关制度,工作时不聊天,不吃零食。

6、努力学习,广泛读书,争取做课堂学习和课外阅读的模范。

 

【借 书 规 则】

1、本馆集藏书、阅览、外借等多项功能为一体,只对本校师生开放。

2、工具书、特种书、珍贵书刊和基库书概不外借,仅供馆内查阅。

3、手提包、讲义夹等不得带入书库。进库选书应使用代书板,自觉维护书刊排列整齐有序。

4、不得偷挖磁针、不得撕毁条形码、不得擅自外带,否则以盗窃论处。

5、学生每次借书一册,教师借书总量最多10册,借阅期限一般为15天(充许续借一次)。

6、书刊归还时,如有发现污损、撕页等,按章处罚。

7、教职工离退休或工作调动、学生毕业离校者,应先还清书刊,交回借书证,方可离校。

 

【书刊污损、丢失、偷盗处理规定】

一、      图书污损赔偿办法:

1、撕毁、丢失书籍上条形码或磁针的,一条赔款2元。

2、在书籍上划线、圈点、批注者,每处罚款0.5元。

3、图书受水、酸、油、墨汁等污染的,按书(刊)价赔款。

4、撕割图书者,除归还书页外,按该书的5倍罚款,以偷书论处,上报学校处理。

二、图书丢失赔偿办法:

    借出的图书遗失,可用原版图书抵还;无法以原版书抵还的,则视馆藏复本情况和该书的出版年份,按书价的若干倍赔偿。

1、复本两册以上, 96年以后的按原价的2倍赔偿

                   91-95年的         3倍

                   86-90年的         4倍

                   81-85年的         5倍

                   76-80年的         6倍

                   71-75年的         7倍

                   70年以前的        8倍

2、单本书一律按原价的10倍赔偿。

3、成套书遗失其中一本的,按套书原价赔偿(余书归公)。

凡借出图书遗失者,限在还期之日算起,一个月之内赔书或赔款,逾期不赔,暂停或借书权利,并按章处罚。如赔偿一个月复得原书,允许将原书归还,凭赔款收据退回赔款。

三、盗窃图书处罚办法

    不办理借书手续而将图书私自带出书库或私自拆除图书中条形码或磁性材料者,均以窃书论处,除了按该书原价的10倍以上赔偿外,还将张榜公布。同时上报学校给予处分。

 

【电子阅览室使用规则】

1、 电子阅览室是学校师生查阅电子图书资料、上网查询信息的场所。

2、 根据学校安排的开放时间使用电子阅览室,集体上机时,由带队教师负责学生的上机指导和秩序。

3、 进入电子阅览室应听从管理人员的安排,对号入座,不得擅自改变座位。

4、 保持室内安静,不大声喧哗,注意室内卫生,不准携带食物、饮料等进入电子阅览室内,不准吸烟,不乱丢纸屑、杂物。

5、 爱护室内所有设备,遵守操作规则,维护计算机、网络的安全,发现病毒或网络异常等情况,应及时通知管理人员进行处理。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得擅自在计算机上安装、删除、修改软件。

6、 不做与工作学习无关的事,不浏览不良信息,不沉溺虚拟时空。禁止玩游戏、聊天,禁止带游戏软件进入电子阅览室,一经发现予以没收。严禁访问不健康的网站和发布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7、 离开时,正确关机,整理好键盘、鼠标、耳机和桌椅,并认真填写使用情况登记表。

  

【音像资料管理制度】

音像资料大致包括磁盘、磁带、唱片、录像带、录像片、幻灯片、电影片、光盘、投影片、缩微胶卷等,一般需要借助于各种设备加以转换或扩大成可听可见的音响或图像,从而使读者获得知识。

1、  专人负责音像资料,及时办理新增音像资料的入库手续,对音像资料分编加工,科学典藏管理。

2、  做好音像资料的日常防尘、防潮、防火、防磁等维护保养工作。

3、  音像资料原则上不外借,如确因教学需要,暂行规定每次最多借用2盘(盒或片),一星期之内归还。超期每盘每天罚款伍角。

4、  借用音像资料时,需认真填写借用登记表,经管理人员查验后方可借出。

5、  爱护音像资料,如借用后损坏、遗失,按原价3倍赔偿。成套音像资料损坏、遗失其中之一的,按全套的原价赔偿(其余归公)。


【教师资料室规则】

1、本室只对本校教师开放,不对学生开放。

2、本室教学资料、工具书多系孤本或套书,只供教师室内查阅、摘录之用,不外借。如有特殊需要,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短期(3---5天)外借手续。

3、室内资料实行开架阅览,用完请放回原处,不要乱放。

4、爱护教学资料和工具书,如有污损、撕割或丢失,按照图书馆书刊污损、丢失、偷盗处理规定赔偿。

 

【学生阅览室规则】

1、阅览室只供本校师生使用。学生进入本室必须持有阅览证或学生证,不得使用他人证件。

2、读者随带的书包、讲义夹、个人书籍等应放在指定的存包处,不得带入阅览区。

3、自觉保持室内安静、整洁,行动尽量不出声,更不许高声喧哗,严禁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乱抛纸屑等杂物。

4、需要借阅合订本者,须凭阅览证或学生证办理手续,在室内阅览。

5、室内书刊仅供阅览,无特殊原因不予外借。

6、阅览结束,应将书刊放回原处,不得随意堆放。

7、爱护书刊人人有责,阅览时不得在书刊上划线、圈点、批注、涂抹和撕割,不许擅自夹带书刊出室,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8、阅览时间结束前5分钟做好下课准备,将书刊还回原处,离开阅览室。

注:阅览课期间,课任老师应始终在场,若有事离开,应指定一名学生协助工作人员。